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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十三五”规划纲要(2016-2020)

发布时间:2016/03/09  来源:  阅读次数:[ ]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教思政厅〔2011〕1 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 号)、《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实施意见(试行)》(鄂教思政〔2011〕8号)和《湖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总体方案》(鄂教思政〔201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十三五”规划(2016-2020)制定如下方案。

一、规划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校将不断科学规划、纵横深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增强工作实效,不断开拓创新,朝着“体制机制顺畅化、工作队伍精干化、课程建设多元化、活动项目品牌化、咨询服务专业化、危机干预精细化、保障建设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建设成体制健全、机制有效、功能齐全、队伍专业、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教育与研究示范中心,在地区具有引领与辐射作用、在省内具有示范效应。

二、阶段目标

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的总体目标,推行“一二三四五”阶段建设目标,即:

(一)用一年时间创新工作理念,理顺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考评体系。

(二)用两年时间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学院心理辅导站和生活园区、实习医院辅导站建设;实现心理健康教育队伍的三化,即:专兼职心理咨询员的专家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专业化,朋辈辅导人员心理健康和危机干预知识的普及化;通过主题教育,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对全校师生形成心理健康教育辐射。

(三)用三年时间提升心理咨询服务质量和危机干预水平,实现咨询服务专业化、精致化,危机干预流程化、精细化,显著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服务能力。

(四)用四年时间树立品牌项目、突出学校特色,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新和研究专长打造成精品工程、品牌工程,力争获得一批研究项目,取得一批研究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亮点案例,切实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五)用五年时间开展校际合作、拓展对外影响,带动区域各高校提升工作水平和实效,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地区具有引领与辐射作用、在省内具有示范效应的目标。

三、规划原则

(一)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重点,帮助大学生培养积极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坚持解决心理健康问题与解决具体日常生活问题相结合的原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一方面要为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咨询服务;另一方面要从专业角度,针对学生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发挥指导和引领作用。

(三)坚持课内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的原则。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课堂教学为主线,结合第二课堂配套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让学生在体验中成长,达成提升学生心理素质的目标。

(四)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要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必选修课程、主题教育活动等形式,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普及教育;另一方面要对来访个案和特殊群体做好个案咨询和团体辅导服务。

(五)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充分发挥心理教育工作队伍的教育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学生组织,以学院为重点、班级为基础,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发挥自我教育与朋辈教育的作用,不断增强大学生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四、规划内容

(一)体制机制建设

1.进一步加强领导,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形成学校统筹、分级管理、专业引领、行政保证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体制。

2.探索形成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具体实施,以学院为重点、以班级为基础,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制度规范、措施得当、覆盖全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3.进一步发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职能。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是:定期召开会议研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文件,提供政策保障;协调各部门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工作;定期听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汇报;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提供人员、物质、经费保障等。

4.健全学校—学院—班级—学生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计划与组织、宣传与推广、指导与咨询等事务。各学院负责组织和落实本学院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心理委员、宿舍心情联络员等基层力量的作用。

5.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坚持“以学院为主体,以学校为主导”的方针。建立“学校—学院—班级—学生宿舍”四元一体和“专业心理咨询师+学院心理健康负责人”一体两翼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

6.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考评体系,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情况纳入学生工作目标考核体系,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向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二)师资队伍建设

7.精心配置,专兼结合。以3000—5000︰1的比例配备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专职人员3名,积极组建一支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同时聘任具有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教师,通过专、兼、聘等多种方式,建设一支以精干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水平较高、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

8.加强培训,注重研究。重视专兼职教师的培训与再教育,加强专业素养和职业伦理教育,确保每一名专职教师一年内至少参加二次省级部门组织的培训与督导,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兼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

9.强化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课程体系。学校定期组织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全体教师(含硕士生导师)、机关行政干部、校医院、保卫处及其他后勤服务人员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题培训。

10.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职业发展。将专职教师纳入大思政专业技术职务序列,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职称职务评聘和考核标准。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心理讲座、心理培训、新生心理测评、团体辅导等)、心理咨询计算工作量,并给予相应报酬。

11.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专业化。全体学生管理行政人员、辅导员和班主任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骨干力量,有组织、有计划地对他们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鼓励并支持其报考国家心理咨询师;重点培养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负责人,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各类心理健康教育业务培训;加大投入,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在工作、教学、科研等方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平台和必要的物质经费保障。

12.朋辈辅导队伍的心理健康和危机干预知识普及化。一方面利用心理健康教育骨干师资加强对学生骨干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工作途径,对全体学生形成心理健康教育辐射,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开发”的作用。

(三)教学体系建设

13.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选课,共计2学分,32学时,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定期开展教学研究。

14.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根据社会发展、学校特色、学生特点不断探索、更新课程内容和形式,提高教学水平,形成一个专家认可、学生欢迎的教学团队,开展课程调研,加大课程研究投入,推动课程建设不断上水平。

15.根据学生成长发展需要,继续开好“拼盘式”系列心理健康选修课、素质拓展训练课和网络课堂。

(四)活动体系建设

16.充分利用“3·25”、“5·25”、“9·25”、“12·5”主题宣传月平台,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介地开展贴近学生需求,在学生中有较大影响力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17.充分发挥朋辈教育、自我教育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注重总结和提练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的成功典型和成功案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

18.充分利用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新媒体平台,通过主题网站、微博、人人网、微信等方式关注影响学生,发挥宣传教育实效,扩大在学生中的影响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心理健康教育文化氛围。

19.培植心理类学生社团,积极指导学生组织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活动,提高学生的心理自助及助人能力。

(五)心理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20.规范流程,完善措施。进一步规范各项咨询服务工作,完善配套制度和规范,强化专、兼职老师值班接待工作,严格咨询师准入制度和个案督导制度,进一步健全心理咨询的值班、预约、重点反馈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心理咨询个案记录与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心理咨询与学生日常思想教育、安全稳定等工作的融合,形成定期开展重点学生重点问题综合会商制度,切实维护学生健康成长。

21.提高心理咨询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覆盖面。加大咨询力度,拓展咨询深度,扩大服务覆盖,优化咨询效果,通过个别面询、团体辅导、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师生提供经常、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

(六)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

22.加强全覆盖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力度,逐步健全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23.完善大学生动态心理危机数据库。在心理普查基础上,建立全校学生的动态心理危机数据库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危机状态。

24.完善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积极开展预防性心理健康教育。充分考虑学生个体、原生家庭、学院和社会各种因素,从危机评估、危机即时干预、危机后干预的全程角度,建构多层次、全方位的生态化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完善宿舍、班级、学院、学校四级心理防护网络,形成早预防、早发现、早评估、早干预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

25.强化心理危机预防预警与即时干预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要求,修订学校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制度,完善学生心理危机发现、监控、干预、转介、善后工作体系,强化宿舍、班级、学院、学校四级联动体系,坚持全覆盖的心理健康状况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及时对潜在危机因素进行有效干预,建立起畅通的心理危机和精神疾病鉴别、转介、治疗的“绿色通道”。

(七)工作条件建设

26.整体规划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加强协调,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的落实。

27.按生均不低于15元标准落实全日制学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并列入学校一级预算。使用上尊重本专业特性,确保专款专用。

28.保障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用房和场地,打造功能齐全、服务规范、运作高效的咨询服务场所。

29.扎实推动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分批建设二级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实现每个辅导站都有独立的场地、设施设备、人员等;探索在学生生活园区、实习医院建立心理健康辅导站,扩大受众范围,制定考核标准,对辅导站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

五、重点建设规划

(一)提升二级学院和各级学生组织心理健康活动的质量和水平,构建分层次、多类型、重实效的活动体系。重点围绕医学生特点和心理需求,体现“量身订制”的特色,一个学院有一个品牌活动或特色活动,发挥各级学生组织自主自助作用,开展心影赏析、心理沙龙、心灵茶座、户外素质拓展等活动项目,实现层次多样化,数量精简化、质量精品化的心理健康活动新局面,提升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

(二)探索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的规范运作。推进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建设,制定方案,明确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建立辅导站业务交流和工作研讨机制,资源共享、互促共进;定期督导,对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从学院重视和支持程度、工作机制、教育活动、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以及工作实效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实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心下移,扩大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

(三)积极探索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模式。以“培养学生健全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工作目标,完善体制和制度两项保障,依靠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同伴互助心理委员三支队伍。抓好培训、活动、排查、干预四个载体,着力构建“一二三四”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模式。

(四)深度融合专家资源。搭建外聘专家、专职和兼职三支心理健康工作队伍交流学习、案例研讨、咨询督导和立项研究四个平台,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

(五)广泛交流合作,提升示范辐射效应。采用“请进来,走出来”的方式,加强与兄弟院校的交流合作。一方面,邀请专家学者莅临指导和讲座培训;另一方面,提供机会让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到兄弟院校交流学习。充分利用十堰市心理卫生协会这一平台,开展专业培训、业务交流,带动区域各高校提升工作水平和实效,实现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地区具有引领与辐射作用、在省内具有示范效应的目标。

(六)加强科学研究,实现项目成果同步。充分利用医学心理学、护理心理学、康复心理学等专业平台和师资力量,根据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人员各自的研究特长,组成科研团队;积极组织申报各级课题,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项目与成果相协调,争取获得一批研究项目,取得一批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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